【廣西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我區工程勘察質量信息化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桂建設〔2020〕1號)
桂建設〔2020〕1號
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工程勘察單位:
為切實規范我區工程勘察質量信息化管理工作,強化全過程監管,加強勘察從業人員管理,提升專業信息化水平,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人員管理制度
(一)各工程勘察企業、勞務類企業應按照“誰用人、誰負責”原則,對本企業人員專業技術能力培訓負主體責任,加強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勘察從業人員的質量責任意識。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有針對性地對多類勘察從業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升企業及人員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編錄員必須是長期在本單位從事勘察工作的技術人員,不得使用非本單位編錄員從事相關編錄工作。
(三)原已取得我廳頒發的編錄員培訓證書或參加編錄員專業能力培訓合格的,可認定為具備描述員資格,從事勘察現場記錄工作。
(四)凡是具備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職稱范圍包括:巖土工程、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工程、土木工程(工民建、道橋巖土方向)等)的技術人員,應認定同時具備編錄員和描述員資格,可從事勘察現場編錄以及記錄工作。各單位需填寫《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人員匯總表》(詳見附件1),并提供人員相關證明電子版資料(證明材料清單詳見附件2),發送至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電子郵箱:zjtsjcbb@163.com。
二、落實勘察質量責任
(一)各勘察單位、勘察勞務類企業應健全完善本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項目負責人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質量責任以及相關技術人員的勘察工作質量責任,確保工程勘察質量。
勘察單位可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企業承擔勘探勞務、土工試驗工作,并對所委托的勘察工作質量負責。
取消原工程勘察現場每4臺鉆機配備的編錄員不少于1人的要求,各編錄員應對所參與工程項目編錄的鉆孔進行終孔確認驗收,項目負責人對所有鉆孔進行項目確認驗收。
(二)各單位在勘察過程中如存在弄虛作假、逃避監管,違反相關法規、規范的,一經查實,我廳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列入企業誠信不良記錄。
三、全面加強質量監管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區所有新開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在詳細勘察階段必須使用廣西工程勘察質量監管信息系統完成工程勘察現場作業記錄。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加大勘察質量管理信息化工作宣傳貫徹和監督力度,嚴格履行A/B崗管理制度,及時推進解決問題,推動勘察信息化發展。
(二)各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工程勘察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要求進行施工圖審查。
(三)各單位在勘察質量管理信息化工作中遇到有關問題的,請及時與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溝通聯系。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譚坦,0771-2260060;廖波,0771-2260062。
附件:⒈ 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人員匯總表
⒉ 人員證明材料清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12日

